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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调!河北发布重要通知→
《通知》明确,自2023年1月1日起,河北省实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、2000元、1800元,调整后,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第一档每小时22元,第二档每小时20元,第三档每小时18元。
该通知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(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)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。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。
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,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: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;中班、夜班、高温、低温、高空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;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。
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。
河北省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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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河北省人社厅
编辑/董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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